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335号)文件精神,方便消费者置换更新汽车,现将我市已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予以公示。
附件:
长治市商务局
2024年9月12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335号)文件精神,方便消费者置换更新汽车,现将我市已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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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商务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