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和《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商规〔2024〕2号)文件精神,我市启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为确保补贴发放工作有序进行,由市商务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程序确定审核发放平台承办,并与合作方签订“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合作协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发放服务
(二)服务内容: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商规〔2024〕2号)和长治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有关要求,对符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个人消费者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补贴资金发放。
二、入选服务机构应具备条件
(一)银行业机构应持有银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非金融支付机构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能跨县区覆盖商户、用户基础广、能同时接受国内主流银行卡,能按照要求开展特定行业消费券凭证上传和人工审核。
(二)支付平台不得强制消费者在申请补贴过程中新开任何银行账户。
(三)能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核销数据记录。
(四)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整等措施,主动接受监督。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比选所需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文件,包括单位简介、工作流程、人员保障、典型案例等。
以上申报资料按标书标准装订(标准封面、A4规格;所有复印件均为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式三份并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四、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13日在长治市商务局网站https://swj.changzhi.gov.cn/发布比选公告,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有意参与比选的服务机构于8月19日18:00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比选评审。由长治市商务局建设科、流通科、电商科、财务科、办公室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局党办和人事科进行监督。评审结束后,根据平均得分高低确定比选结果并进行公示。
联 系 人:王世增
联系电话:0355-3036245
电子邮箱:scjsk2022@163.com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东大街61号长治市商务局
附件:报名表.wps
长治市商务局
2024年8月13日